各学院(部)、附属学校、出版社:
“五老”(老干部、老战士、老专家、老教师、老模范)在关心下一代工作上发挥着非常重要的作用。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关心下一代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落实中办国办《关于加强新时代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工作的意见》和学校第十二次党代会精神,充分发挥学校“五老”在关心、关爱、教育、引导和帮助青少年特别是大学生、青年教师成长成才的优势作用,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推动学校关心下一代工作高质量发展,经研究决定,增加学校“五老”宣讲团成员,在全校范围内开展“五老”宣讲团成员推荐和宣讲专题征集工作,具体工作通知如下。
一、“五老”宣讲团成员推荐
(一)推荐方式。本次“五老”宣讲团成员推荐采取组织推荐和自主申请的方式进行,学校各二级关工委要按照条件积极推荐,同时欢迎退休同志自主申请。
(二)推荐条件。“五老”宣讲团成员应在思想政治、专业能力、身体素养等方面具备一定的条件。
1.思想政治素养
(1)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爱党爱国爱校;
(2)能自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3)热心青少年工作,关心、关爱青少年特别是大学生及青年教师成长成才,乐于奉献。
2.专业素养
(1)具有较强的专业理论功底和专业技能特长以及较丰富的教学科研实践经验;
(2)具有较突出的阅历优势和威望优势;
(3)一般应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3.身体条件
(1)要求身体健康,能够承担正常的教育教学活动;
(2)年龄原则上不超过75周岁。
(三)学校聘请。各二级关工委要认真做好“五老”宣讲团成员的推荐工作,积极推荐符合条件的退休同志加入学校“五老”宣讲队伍,退休同志自主申请的由二级关工委统一上报。学校关工委将组织专家对推荐对象和自主申请者进行评估,确定为学校“五老”宣讲团成员者,将由学校关工委颁发聘书,每届聘期三年。
二、宣讲专题征集
学校关工委近年来积极打造思想政治教育、法制教育、心理健康教育、职业生涯规划教育、家庭教育、科技教育、人文教育等方面的宣讲专题,学校关工委希望广大退休同志积极申报、建设相关专题。具体内容范围可包括:
(一)党史校史及党的理论辅导学习;
(二)思想政治教育及革命传统教育;
(三)法治教育、文化教育及家风家教传统教育;
(四)历史及人物故事。可以是历史人物、事件或者是“五老”本人的亲身经历。
(五)教学科研经验及学术研究成果分享:与青少年分享自己的教学科研经验及学术研究成果,包括理论探讨、实践经验、科学发现等,让青少年了解最新的研究动态并从中受到启发。
(六)生活阅历及社会经验分享:与青少年分享自己在工作、生活等方面的经验和教训。
(七)人文艺术交流:与青少年开展人文艺术交流,如诗歌朗诵、书法、绘画、手工等。通过艺术分享,培养青少年艺术修养,丰富精神生活。
(八)时事热点解读:向青少年解读时事热点,分析社会、经济、政治等方面的热点问题,帮助青少年更好地了解当今世界,引导青少年正确看待社会问题。
(九)从五千年中华文化中感悟厚重坚实的文化自信
(十)八桂传统艺术的时代韵律。
(十一)结合专业专长,可以围绕某项技术的攻关进行宣讲,激发青少年的专业兴趣及时代紧迫感、责任感和自豪感。
三、工作要求
(一)做好宣传发动。开展“五老”宣讲团成员推荐和宣讲专题征集工作,事关学校关心下一代工作的持续稳定与高质量发展和青少年的健康成长,是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和“老有所为”离退休工作方针的重要抓手,要求各二级关工委对本部门本单位“五老”人员开展广泛深入的宣传发动,力求深入细致、全面到位。
(二)组织做好成员推荐的报名工作。要本着自愿的原则,积极组织符合条件的“五老”人员加入学校“五老”宣讲团,促进学校“五老”宣讲团成员队伍的发展和壮大。
(三)突出专业特长,做好专题征集。要深入结合本部门本单位的学科专业实际,突出学科专业特长,认真做好“五老”人员宣讲专题征集工作,各学院(部)二级关工委要至少报送2个以上、各附属单位关工委至少报1个以上的宣讲专题。
(四)按时完成工作任务。各二级关工委要在2025年2月28日前将“五老”宣讲团成员推荐和宣讲专题征集结果报送学校关工委。联系人:王贤敏,联系电话:5843242,13657831212;电子邮箱:1942841196@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