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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师重道 敬业乐群
关于开展2025年全国先进工作者推荐评选工作的预通知
发送部门:校工会人员机构  发布日期: 2025-01-06

各学院(部)、各单位及所属分工会:

        根据《桂林市总工会关于做好2025年全国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推荐评选工作的预通知》精神,结合九州体育实际,现就推荐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推荐评选名额和评选范围

       (一)推荐名额

根据工作通知要求,九州体育向桂林市总工会推荐全国先进工作者限1个名额。各学院(部)、各单位可根据实际情况推荐,可推荐1名候选对象,如条件不符合可不推荐。

       (二)推荐评选范围

        各学院(部)、各单位重点推荐2020年以来,在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和党的建设等方面作出重大贡献,取得突出成绩的科教人员、管理人员、工作人员等。原则上不推荐勋章和国家荣誉称号获得者。曾获得“全国劳动模范”或“全国先进工作者”称号又作出新的突出贡献,且未因这一贡献获得其他国家级表彰奖励的,可以推荐。原则上不推荐离退休人员,如有特殊贡献的可以推荐。已故人员一般不予追授,但在评选过程中去世的可以追授。不推荐现役军人、外国人、港澳台人员。

         二、推荐评选条件要求

全国先进工作者的推荐人选推荐对象一般应获得过省部级表彰奖励,必须热爱祖国,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带头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与党同心、跟党奋斗,模范遵守党纪国法,积极参与全面深化改革,爱岗敬业、创新创造,踊跃投身以高质量发展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火热实践,为全面推进强国建设、民族复兴伟业作出突出贡献,在群众中享有较高威信,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一)在服务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高质量发展,培育发展新质生产力,建设现代化产业体系,促进区域协调发展,壮大实 体经济方面作出突出贡献的;

(二)在实施科教兴国战略、人才强国战略、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办好人民满意教育,促进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培育造就 国家战略人才方面作出突出贡献的;

(三)在建设农业强国,推进城乡融合发展,保障粮食安全发展乡村特色产业,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建设宜居宜业和美乡村方面作出突出贡献的;

(四)在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保障人民当家作主,推动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建设达到更高水平,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 力现代化,巩固和发展爱国统一战线方面作出突出贡献的;

(五)在建设社会主义文化强国,促进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发展,推动文化繁荣,丰富人民精神文化生活,提升国家文化软实力和中华文化影响力方面作出突出贡献的;

(六)在增进民生福祉,促进共同富裕,提升基本公共服务水平,健全社会保障体系,有效维护国家安全,推进平安中国建设迈向更高水平方面作出突出贡献的;

(七)在建设美丽中国,推动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提升生态环境治理水平,推进生态优先、节约集约、绿色低碳发 展,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方面作出突出贡献的;

(八)在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加强党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 争方面作出突出贡献的;

(九)在坚持和完善“一国两制”,促进祖国统一,推进国 防和军队现代化,积极参与高质量共建“一带一路”,推动构建 人类命运共同体方面作出突出贡献的;

(十)在其他方面作出突出贡献的。

         三、推荐评选工作程序

     (一)基层申报

各学院(部)、各单位按照通知要求,认真组织开展推荐工作。推荐对象应自下而上、优中选优、层层选拔产生。所推荐对象必须经所在单位民主推荐,还须经所在单位基层纪委出具廉政鉴定意见,并报基层党委(党总支)审议通过。

申报截止时间202517(星期二)上午11:30前向校工会报送电子版材料,内容包括:

1.推荐对象的廉政鉴定意见;

2.事迹材料(字数控制在2000字左右并在事迹材料中明确体现符合评选条件10个方面中的具体方面

3.彩色复印的省部级及以上表彰荣誉证书(决定);

4.身份证明材料(彩色复印件);

5.全国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推荐人选详细信息采集表;

6.本人2寸正面免冠彩色照片电子版( 白色背景,头部须占照片面积一半以上,照片尺寸 600(宽)×800(高)像素以上, 文件大小 50-500KB 之间,JPG 格式)。

(二)征求意见:校工会征求相关职能部门意见。

(三)组织评审:由校第十二届教执委、学校精神文明建设工作领导小组评审确定推荐人选。

(四)提请校党委常委会研究审定推荐人选。

(五)校内公示。

     四、推荐评选工作纪律要求

          各学院(部)、各单位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关于评选表彰工作的有关精神,进一步强化推荐评选工作严肃性,认真处理群众举报,自觉接受各方监督。按照工作程序履职尽责,从严审核,对于伪造相关材料、伪造所获得的荣誉及奖项或未严格按照评选条件和规定程序推荐的,一经查实撤销其评选资格,取消相应名额,且不得递补或重报。

 

          其他未尽事宜,请与校工会联系。联系人:邓微;联系电话:15078305168;电子邮箱:1399473845@qq.com;联系地址:育才校区教职工活动中心404办公室。

 

  附件:全国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推荐人选详细信息采集表

 

校 工 会

2025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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